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申报资料展示
关于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开课计划制定 |
[字号:大 中 小] 2016-12-08 阅读次数: |
各二级教学院部: 根据我院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工作计划和《临沂职业学院教材管理规定》(临职院政发〔2014〕105号)要求,即日起开始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开课计划制订和教材征订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开课计划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制定开课计划的依据,请二级学院严格根据2015级、2016级人培方案制定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的开课计划。如需调整个别课程,请填写专业计划调整表并经院领导审批后,方可修改。 五年制专业下学期开课计划请根据今年制定的五年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初稿和定稿的三年制人才培养方案确定。(五年制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将于寒假中完成修订)。 二、教材征订。开课计划完成后,各二级院部要严格按照《临沂职业学院教材管理规定》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征订教材,特别注意如下内容: (1)教材更换不得过于频繁。 (2)省级以上教育部门规划教材不低于50%。 (3)教材征订由课程负责人或任课教师推荐,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审核,院部教学主任审批。教材征订要严格按照开课计划进行,漏订、错订责任自负。 (4)我院已评审通过九门校企合作编写的教材,需在全院推广使用。同类课程所需教材须从这些教材中选择,合编教材名单见附件。 (5)教材征订审批表和教材征订汇总表(见附件)。 三、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开课计划中的课程名称、课程性质、学时、学分等相关信息必须和正方教务系统中的课程信息一致。 四、时间安排。 (1)请各二级院部于12月13日12点前上交开课计划的统计表,于12月16日12点前上交将教材征订审批表、教材征订汇总表和备课本、作业本等教辅材料统计表。 (2)需上交所有材料的纸质稿需二级院部负责人签字审核后方可交至教务处教务科,同时将相关材料的电子稿发至教务处教务科邮箱。 附件:1.临沂职业学院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开课计划表 2.临沂职业学院2016至2017学年第二学期教材征订审批表 3.临沂职业学院2016至2017学年第二学期教材征订汇总表 4.临沂职业学院校企合作编写教材评审合格名单 教务处 2016年12月7日 附件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