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申报资料展示
关于开设职业资格(技能)考证选修课的通知 |
[字号:大 中 小] 2015-08-27 阅读次数: |
各系部: 为深入贯彻职业教育“双证书”制度,打造我院“3+2”、“5+3”人才培养特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自由成长,经学院研究决定,从2015年秋季起开设职业资格(技能)考证选修课,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课要求: 1.每个专业至少开设一门本专业的职业资格(技能)考证课程(需要考核几门课程的,可以做为整体课程群同时开设或分学期开设,但学生需要全部选修)。 2.各系部联系的非遗项目,特别是已经建立工作室的项目,凡有技能等级考试的,必须开设选修课程。 3.体育部已经开设的体育项目中凡有等级认定的原则上均应开设选修课,2015年至少开出3门。 4.其它教师擅长且有考级认定的职业技能项目,也可以申请开设 公共选修课。 5.无法开出课程的专业和部门需向学院作出书面说明。 二、开课对象: 因从2014级开始实行“多证毕业”,故此类选修课主要针对2014级以后的学生开设,其它年级的学生不作要求,自由选择。 三、开班人数: 每个项目招收人数原则上不少于80人,具体班次数量可根据专业特点和实训条件自行安排。 四、课程上报: 请各系部以部门为单位于8月28日下午3点前将开设课程、选修人数、任课教师等信息发教务处教务科邮箱: 五、工作考核: 本项工作按照《系部教学工作考评办法》进行考核,凡完不成任务者,每少开一门课程,从系部学期成绩总分中扣0.2分。 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系部抓紧布置落实,以便尽早安排学生选课。 临沂职业学院教务处 2015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