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申报资料展示
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专项评估的通知 |
[字号:大 中 小] 2016-03-18 阅读次数: |
各系(部):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考试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不断提高考试、考核及成绩管理水平,学院拟对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补考的组织和成绩管理工作进行专项评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评估的主要内容及形式 1.评估内容 根据《临沂职业学院考试、考核及成绩管理规范(试行)》和《临沂职业学院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意见》(临职院教字〔2015〕24号)的要求,现对考试组织与管理、试题命题的质量、试卷的评阅与存档、成绩统计与管理、补考和教学质量分析等几项工作进行评估,具体内容见附件1:《期末考试专项评估细则》。 2.评估形式和结果的使用 各系部成立考试评估组,对照教务处下发的《期末考试专项评估细则》,对系部所有考试科目进行自评,每个任课老师的评估结果应计入老师的下学期的教学质量考核中。学院成立评估小组,对部分科目进行抽查评估。抽查科目的评估结果以及系部的自评成绩都将计入次学期系部教学工作考核中。 二、评估时间安排 1.2016年3月15日前,各系(部)成立评估工作组,并报教务处。 2.2016年3月16日-18日,各系(部)考试评估工作组对本系(部)所有科目进行评估检查。 3.2016年3月24日,各系(部)考试评估检查小组整理考试评估结果,对成绩异常课程进行抽查复试,形成评估分析报告,并于下午3点前报教务处教务科。 4.2016年3月25日,教务处下发抽查科目,各系部在下午4点前上交相关材料。 5.2016年3月28-30日院级评估小组对抽取的科目进行评估,对成绩异常课程进行抽查复试。 三、工作程序和注意事项 1.各系部考试评估工作小组应由系(部)负责人任组长,分管教学的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7-11人,由教学管理人员及骨干教师组成。 2.评估以检查考试相关档案材料为主。 3.对应评估的项目,各系(部)考试评估小组做出写实性评价,对每项进行赋分,同时形成本系(部)的总评得分。 4.根据检查情况,形成考试评估报告,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5.系部安排专人撰写教学质量分析报告,报告分专业(学科)和系部两级,分析要具体到每个班每门课。各专业(学科)先独立完成各自教学质量分析报告,系部汇总整理后,撰写系部整体教学质量分析报告。 6.系部对成绩异常课程(及格率高于95%)进行抽查复试,系部抽查课程不少于40%(异常课程特别多的系部可申报适当降低抽查比率),每个专业(学科)至少抽查1门次,且不少于10课程门次,根据抽查结果填报《期末考试成绩异常情况汇总表》(附件2),于3月24日下午3点前报教务处教务科。学院将对成绩异常课程进行抽查复试,抽查率不少于10%,每个系部至少抽查2门课程(或2个班级)。对违规造成成绩异常的,由系部查实者,只扣责任人考核成绩,不扣系部成绩;由学院查实者,每门课程扣系部考核成绩5分。 7.系部整理上报专业考试成绩分析表,具体格式按照(附件3)《考试成绩分析表》。 8.每系部推荐一名院级考试评估小组成员,组建学院评估小组,并于3月25日前将名单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9.学院将评估小组分为四组,每组三人。每组负责一项评估项目,评估所有系部(回避本系的评估)。 附件: 1.《期末考试专项评估细则》 2.《期末考试成绩异常情况汇总表》 3.《考试成绩分析表》 教务处 2016年3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