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届毕业生预警工作的通知 |
[字号:大 中 小] 2015-10-20 阅读次数: |
各系部: 为做好2016届毕业生工作,保证毕业生按教育部门规定和人才培养方案要求顺利完成学业,达到毕业条件并能够如期毕业,现针对预计毕业生开展毕业生预警工作。届时,不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将按相关规定延期毕业或办理结业、肄业证书。现将具体工作布置如下: 一、预警范围 所有2016届预计毕业生,包括2013级三年制高职生、2013级三年制中职生和2011级五年制高职学生。 二、预警内容 1.修读课程,预警学生在校期间所有修读课程成绩未合格的学生。通知学生到教务系统或所在系部教务科查询个人所有学年成绩,发现未及格的请及时和系部教务科联系,参加补考。 2.职业资格证书,预警至今尚未取得相关专业职业能力或从业资格证书的学生。通知所有学生在2016年5月20日前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并按规定登统上报教务处教学科。 3.学费,预警欠费学生于2015年12月30日前,上缴所有应交费用。 4.毕业信息采集, 结合学年注册信息核对表中信息采集情况,预警未经由新华社采集照片的学生,通知其在规定时限内联系完成采集工作。 三、预警方式 1.各系部以班级为单位统计毕业预警学生名单和预警事项,统计表发放各班级。 2.召开班主任专题会议部署该项工作。 3.班主任通知所有预警学生,每位学生在预警统计表上签字确认。 4.各系部协调相关部门及时组织预警学生的补考、考证、缴费、信息采集等工作。 四、预警时间 2015年11月至2016年1月。 五、工作要求 1. 请各系部从教务系统内导出2016届毕业学生学业成绩总表,针对重点学生核查,保证毕业生成绩的准确性。通知学生登录教务系统或各系教务科查询学期成绩。 2.通知各位班主任,在班级内举行一次学费清查工作,对未交费的学生责令其于2015年12月30日前,上缴所有应交费用。如有特殊原因,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3.10月30日前各系部把毕业预警统计表电子版发教务处教务科邮箱;11月20日前各系收集各班级毕业预警统计表(签名版);11月下旬各系部制定毕业预警应对(解除)方案连同毕业预警统计表签名版一同报教务处教学科审核。 4. 2016年5月下旬各系部以班级为单位上报毕业生名单一览表,同时上报毕业预警工作总结,重点对不能按期毕业的学生情况作出说明。 5.各系部要高度重视毕业预警工作,做好预警组织和引导,确保有条件的同学及时解除预警,按期毕业。 教 务 处 2015年10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