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申报资料展示
关于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重点项目暨2016年专业建设项目立项申报的通知 |
[字号:大 中 小] 2016-09-16 阅读次数: |
各二级院部: 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动学院创新发展,经研究决定于近期开展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重点项目暨2016年专业建设项目立项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1.创新发展行动计划(9+2)重点项目 2.各专业实践教学课程体系开发 3.课程负责人选拔暨课程标准制定 4.优秀教学团队 二、基本要求 1.创新发展行动计划(9+2)重点项目 依据《临沂职业学院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实施方案》(附件1)最后一张附表中的(9+2)个规划项目(附件3)结合自身条件申报,申报表参照附件4。其中两项特别说明: (1)精品资源共享课(暨在线精品课程)遴选 2016年拟遴选10门,从中择优推荐3-5门参加省级评选,学院将提供经费支持,引进专业公司协助建设。 申报表和建设标准参照《山东省精品资源共享课办法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8)。 (2)品牌特色专业(暨骨干专业)遴选 依据《重点专业建设管理办法》(临职院政发[2015]29号)进行选拔建设。本次评选6个院级品牌专业,从中择优推荐1个省级骨干专业重点建设。申报表参照文件附表。 2.各专业实践教学课程体系开发 要符合2016版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意见,打破学科体系,构建模块化、项目化实践课程,并开发详细的课程标准,包括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工作任务、考核目标、考核方式、学分设计、师资配备(发已有、待聘)、设备配置标准(分层次说明,备注标明已建或拟建)等。课程设计一般要根据人才培养总体目标结合学生水平分为基本目标课程、中级目标课程、特色目标课程三个层次。项目主持人主要是由专业带头人(负责人)和技能名师等承担。此项目在人才培养方案评审定稿后正式启动,2016年下半年开设的实践课程标准(含各年级)要于2016年10月15日前完成,其它实践课程标准于2017年1月完成。 3.课程负责人选拔暨课程标准制定 依据《课程负责人选择与管理办法》(临职院政发[2015]27号)执行,申报表使用本文件中的附表。 公共基础课应尽量结合专业情况设立课程负责人或分专业课程负责人如经济数学、物流英语等。社交礼仪、安全教育等全院性公共课程在全院设立一名带头人或负责人牵头组建课程建设团队。职业生涯规划课程每个二级学院可设立一名专业性的课程负责人。 选修课暂时不设立课程负责人。 课程负责人要负责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要求按时制定或修订相应的课程标准,完成相应的职责和任务。 4.优秀教学团队 依据《教学团队建设管理办法》(临职院教字[2015]27号)进行申报、选拔和管理。建设标准要按照山东省2015年省级教学团队建设要求执行。本次评选5-10个校级教学团队进行立项建设。 三、项目建设 项目立项后可以根据学院相关文件规定获得项目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另外,学院将根据需要从中择优推荐省级建设项目并给予人、财、物等方面的充分支持。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重点项目按上报省厅文件规定标准执行,精品资源共享课(精品在线课程)将选择若干拟推荐省级项目引进专业公司(学校)协助建设。 四、结项鉴定与成果运用 立项建设时间一般为两年,具体建设时间和结项鉴定要求按照各项目相关文件规定和立项通知执行。 通过鉴定的项目成果一般享受校级重点教科研课题待遇,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截止到9月26日下午2点。 六、申报程序及评审 1.各教学院部组织本单位专兼职教师积极申请填写立项申请表;集体项目要经过内部酝酿、精选项目后再行组织填报。所有申报项目经院部初审合格后,以院部为单位上报教务处,电子版发教学科邮箱,纸质版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后交教学科王景凤老师。 2.学院组织专家组评审。 3.立项公示。学院对评审通过拟立项项目公示一周。 4.立项公布。经公示无异议后,学院行文公布立项结果。 附件: 1.《临沂职业学院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实施方案》 2. 2016版专业实践教学课程体系开发立项名单 3.创新发展行动计划(9+2)项目一览表 4.临沂职业学院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重点项目申报表 5.《课程负责人选拔与管理办法》(临职院政发[2015]27号) 6.《重点专业建设管理办法》(临职政发[2015]29号) 7.《教学团队建设管理办法》(临职教字[2015]27号) 8.《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指导意见》 9.山东省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实施意见(2016征求意见稿) 教 务 处 2016年9月15日 附件下载: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