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教学督导系统的通知 |
[字号:大 中 小] 2018-12-11 阅读次数: |
各单位、各班级: 为适应新时代的教育发展需要,加快数字校园建设,推动教育信息化,改进教风、学风和考风,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学校在全部教室、机房、实训室、训练场所等教学场所布置了教学录播系统和课堂考勤系统,将于近期启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督导系统启用时间 2018年12月11-14日试运行一周,12月16日正式启用。 届时课堂教学和晚自习全程录像将上传数据中心保存六个月,学生每次上课(含晚自习)的考勤信息将自动上传考勤管理系统,个人、班级、院系各时段的考勤数据将及时发送给相关部门和人员。 二、教学督导系统服务功能 1.提供教学复盘全息数据。教师个人、班主任、辅导员或教学单位可申请实时观看、回放、拷贝相关班级教学录像资料,全面分析、评价课堂教学过程和教学质量,促进教学改革与教学水平的提高。 2.提供全程教学录像,为课程建设和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提供丰富的数字资源。 3.引导师生树立良好形象。通过自我约束和督导帮助,规范师生课堂行为,提高师生自律意识,培养师生良好形象,形成良好教风和学风。 4.实现教学督导信息化。教学录像和课堂听课相结合,可实现校院督导听课的高效化和全覆盖,教学录播系统和课堂考勤系统相 结合,可确保课堂考勤的精确化和课堂纪律的真实性。 5. 建立标准化考场,为学校考试改革和社会化考试提供服务。 三、教学督导系统使用管理。 1.课堂教学录像属于学校保密资料,任何人不能擅自拷贝和传播,除教务处教学督导科和教学院部教务科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经领导批准下载、拷贝有关课堂教学录像用于教学分析和教学研究之用外,任何个人和单位(包括授权查看者)均不得擅自下载、使用、留存、传播课堂教学影像资源,如确需下载、使用、留存和传播须经学校分管教学领导审批,严格办理相关手续。 2.课堂教学录像需要按权限查看,具体权限分配如下:学校主要领导、分管教学和学生的校领导,教务处处长、教务科长和教学督导科科长,学生处处长和副处长,绩考办主任,创优办主任,可查看全校课堂教学录像资料;院部主要负责人、分管教学领导、分管团学领导、教务科长和学生科长只可查看本院部课堂教学和晚自习录像资料;班主任、辅导员只可查看所管理班级的教学录像资料。 3.未经批准,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查看、调取录像系统中的任何资料信息。如确需查看系统中的资料,均需严格履行相关程序,经教务处处长审批并由教务处教务科对信息的调取人员、调取时间、调取用途等事项进行详细登记。 4.校、院督导要结合课堂录像观看和现场听课实现教师教学督导每学期全覆盖,原则上每人每学期抽查不少于三次课。 5.学生每次上课(包括晚自习、图书馆和实训场所)均应打卡考勤,否则按缺勤计。课前打卡提前20分钟有效。 6.学生、班级和院部考勤结果每周一公布,每月一汇总。结果纳入个人、班级和院部年度考核。 7.教学督导系统由教务处负责使用管理,信息中心负责技术支持。 各教学单位要做好启用教学督导系统的宣传工作,要求全体教师和学生平时进入教学场所应做到衣冠整洁,仪表端正,举止得体,自觉遵守课堂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参加考试时诚信应考,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确保通过教学督导系统,转变教风、学风和考风,提升教学效果,培养名师优生,提高社会影响力和美誉度,打造美丽临职。 临沂职业学院教务处 2018年1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