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职业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 |
[字号:大 中 小] 2015-05-08 阅读次数: |
为加强教学督导评价工作,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充分发挥学生在教学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强化教学工作信息反馈,在学生中聘用教学信息员,建立教学信息员制度。 一、学生教学信息员任职条件 (一)思想进步,政治素质较高,具有较强观察分析能力,学习成绩优良; (二)关心学院发展,热心教育教学改革,愿意担任教学信息员工作; (三)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责任心强。能注意收集和记录相关教学信息,能实事求是地客观反映教学工作中的问题。 二、学生教学信息员职责 (一)及时了解所在系(部)各专业有关教学和学生学习的情况; (二)对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及手段、教学管理及教学条件、教学评价等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及时反映学生听课、实验实习、作业、考试等学习情况; (四)及时反映学生对教师课堂教学、实验实习、辅导答疑、作业批改等教学工作的意见; (五)协助进行学生评教、教育教学质量评价等活动; (六)每四周填报一次《教学质量信息反馈表》。对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也可及时通过电话、QQ或校园网信箱向教务处反映。 三、学生教学信息员管理 (一)学生教学信息员管理工作由系(部)和督导办共同负责; (二)学生教学信息员的聘任由督导办会同系(部)学生会协商确定; (三)学生教学信息员每届任期一年,学生毕业自动解聘; (四)督导办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会议; (五)根据工作表现,每学期对学生教学信息员进行评比,按照优20%、良30%、合格45%、不合格5%。量化考核成绩90分以上方可评为优秀,量化考核成绩不满60者为不及格。由系(部)推荐督导办审批,对优秀学生教学信息员,学院将授予“优秀学生教学信息员”称号,颁发荣誉证书,享受院级优秀社团成员待遇,并根据《班级学风考核办法》给班级学期考核成绩加0.5分。学生个人根据本系(班)学生量化考核办法享受相应加分待遇。 (六)对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四、教学信息汇总、分析、通报和考核 (一)督导办负责学生教学信息的汇总、分析和月通报工作; (二)系(部)负责对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组织实施,督导办负责督办; (三)督导办负责对系(部)整改和督办效果进行考核。 五、本制度由教务处督导办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执行。 附件:学生教学信息员考核标准 教务处 2015年5月7日 附件: 学生教学信息员考核标准 1、按时参加学生教学信息员座谈会,积极反映本系部教学管理情况。(满分20分,每旷会一次扣10分。) 2、按时报送教学信息员月报表,并如实填写上课教师教学情况。(满分40分,不按时报送月报表每次扣10分,虚报教师上课情况每次扣10分。) 3、积极配合督导办人员核对班级课堂出勤人数。(满分20分,对督导办人员询问不理睬的,每次扣10分。) 4、积极引领本班级学生努力学习,遵守校规校纪,营造良好的班级学风。(满分10分,班级出勤率低于90%的,视为引领作用不够,扣10分。) 5、个人各门学科成绩优良。(满分10分,一门不及格扣5分,扣完为止。) 6、个人期末成绩有两门不合格者,连续两个月不及时报送月报表者,两次不参加学生教学信息员座谈会者,视为不合格。 (一票否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