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职业学院教学质量管理与质控办法
[字号: ] 2015-05-11    阅读次数:

 

教学质量是高职院校生存和发展的立足之本,教学质量管理与监控是保证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的重要手段。为适应新时期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客观需要,努力提高我院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和《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质量管理与监控的指导思想

坚持教学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和以学生为本的指导思想,重视各教学环节的教学质量,使教学质量管理与监控始终围绕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进行。

二、教学质量管理与监控的基本原则

(一)目标性原则。教学质量管理与监控的目的是保证完成教学任务,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其任务就是发现偏离于目标的误差,并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发生的偏差,从而确保教学任务与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因此,教学质量管理与监控不是对教学人员的管理与监控,而是对教学行为的管理与监控。

(二)全员性原则。教学工作是学院的中心工作,教学质量离不开全体师生员工的共同努力,人人都是质量管理与监控系统中的一分子,其中学生是主体,教务处(督导办)是核心,教学督导委员会、系(部)、教研室和教师是基础和保证。

(三)系统性原则。教学质量涉及教师、学生、教学设施等条件,同时与学院办学定位、培养目标和管理等有关,是一个系统共同作用的结果。由学院、职能部门、系(部)和班级等构成一个多层次、纵横交叉的网络,是一个完整的教学管理系统。

(四)全程性原则。教学质量主要是在教学实施过程中形成的,质量管理与监控系统应能对教学的全过程进行监控。做到事先监控准备过程,事中监控实施过程,事后监控整改过程。

三、教学质量管理与监控的目标

教学质量管理与监控体系涉及教学决策、政策执行、质量标准、教学评估、专业评估、信息收集与反馈等。构建教学质量监控体系,重点是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易于操作的评估指标体系与相应的奖惩制度。通过教学质量的动态管理,促进学院合理、高效地利用各种资源,适应社会环境的变化,全面提升我院的教学质量。

四、教学质量管理与监控的内容

(一)人才培养目标监控。高等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是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各专业都要在这一总目标下,具体规定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且通过社会人才需求调查和毕业生跟踪调查等方式,建立明确的并能适时校正和调控的人才培养目标,强化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监控。

(二)专业设置的管理与监控。组建“产、学、研、政、行”五位一体的院系二级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邀请多方专家研讨和论证专业设置是否适应区域经济发展,及时调整专业结构。

(三)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管理与监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是组织和实施人才培养工作的核心教学文件,也是开展教学工作和对教学工作进行监控与评估的主要依据。

(四)教学过程管理与监控

教学过程监控主要通过听课、教学督导、教学检查、学生评教、教师评学、考试等实现监控目的。

1.听课评价和督导(理论课和实践课)。听课评价主要包括院领导听课、职能处室负责人听课、院督导组听课、系(部)领导听课、系(部)督导组听课、相同相近课程的教师互相听课、教学质量分析会、观摩教学(示范性)听课、对新教师会诊听课等。通过听课和评课,掌握教师教学基本状况,及时做好指导和交流,提出针对性意见和建议。

2.教学检查。主要检查各系(部)和教师是否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授课计划以及实验计划、实训计划、实习计划、毕业设计计划等组织上课、备课、作业(报告)布置和批改、辅导、考试命题与阅卷、成绩分析等情况。

3.学生评教。每学年进行两次全院范围内的学生评教工作,评价结果纳入教师教学质量考评。

4.教师评学。各系(部)指导和组织教师通过对学生课堂表现、作业完成情况和考试(考查)成绩分析,及时了解、分析和总结学生学习状况,将分析结果反馈到教务处。

5.考试和考试模式改革。以突出学生技能培养为出发点,改革考试模式,加强过程性考核,推行教考分离,通过对学生加强诚信教育等措施,严肃考纪,形成良好考风和学风。通过考试检验学生学习成绩和教学效果,指导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改革。

(五)学生信息反馈管理与监控

1.建立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机制。根据《临沂职业学院学生信息员制度》,每个班级确定一名学生为教学信息员,通过多种形式了解学生对教学情况的各种反映,指导和改进教学。

2.建立跟踪调查机制。通过对毕业生岗位适应情况的调查及对学院教学的反馈意见,及时改进和指导教学,以适应社会需求。

(六)教材质量管理与监控

通过教学工作委员会对各系(部)、各专业所选教材的适应性、科学性、文字水平及印刷质量等进行评估认定。建立教材质量调查反馈机制,就教材内容的先进性、编排体系的合理性、教材对本院的适应性等方面征求教师、学生意见和建议,并进行整理和归纳,及时反馈到系(部)。

五、教学质量管理与监控的职责分工

(一)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主要负责监控专业设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重大教学改革方案的审定,指导教务处及各系抓好教学基本建设。

(二)建立院、系两级教学督导委员会制度,组织院教学督导办、系教学督导组开展工作。

(三)教务处主要负责制定各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并监控各系(部)达到要求;协调、指导和监控各系(部)开展日常教学工作和上级布置的专项教学工作;指导、协调和监控各系(部)制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等基本教学文件;建立、健全各项教学工作管理规章制度,并监控各系(部)规范执行;负责通过各系(部)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组织、指导和监控各系(部)开展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工作;负责组织对各系(部)教学工作评估和专业评估;负责组织学生教学信息员反馈教学管理质量和教师教学质量的信息,提供改进教学管理方法的意见和建议。

(四)各系(部)负责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组织实施和监控本单位日常教学工作,加强教学管理,及时解决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和监控新上专业申报、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和修订、课程标准的编制和审定、系(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工作的实施。各系(部)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负责监控本单位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规格、课程设置、人才培养模式及校企合作办学等。各系(部)教研室主要负责监控新上专业工作调研和本教研室教师的理论和实践教学学期计划的编制和实施。

(五)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质量控制与绩效考核办负责全院相关部门的教育教学工作质量标准制定、检查、考核、调控和保障;学生工作处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和监控各系(部)每学年新生入学教育和新生素质调研工作;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校企合作办)负责组织、指导各系(部)通过访谈、问卷调查、个案跟踪等方式,每学年调查、搜集毕业生的就业状况及用人单位反馈的各种信息,向教务处和各系(部)提供有关社会人才需求、培养规格、职业能力要求等信息,对毕业生质量进行监测,并提出我院教育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教学质量管理与监控的方式

(一)专业建设评估

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有关加强专业建设的精神,加强对专业/学科带头人工作的管理与考核,加强院级、省级和国家级示范性专业、教学改革试点专业、品牌和特色专业建设,每学年组织一次评估。

(二)课程建设评估

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有关加强课程建设的精神,建立课程负责人制度,组建课程建设团队,加强校企合作开发课程,加强院级、省级和国家级精品课程建设,每学年对课程负责人工作和精品课程建设情况进行一次评估。

(三)系(部)教学质量考评

根据《临沂职业学院系部教学工作考评办法》,每学年对各系(部)组织一次教学工作考评。

(四)教师教学质量考核

根据《临沂职业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评办法》,每学期进行一次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各系部对教师教学工作进行全面考核。

(五)教学检查

建立教学质量检查制度,定期公布教学检查结果。主要采用的检查方式有:教学日常检查、定期(期初、期中、期末)检查、专项检查和随机抽查等。

(六)教学督导

学院教务处(督导办)根据教学检查、教学质量考评的结果以及反馈信息,对系(部)及教师在执行学院有关教学规章制度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偏,及时通报,强化整改。

(七)质量跟踪调查

由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组织各系(部)到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进行跟踪调查,了解毕业半年后的就业率、月收入、就业单位、专业相关度、母校满意度和自主创业比例等反映就业数量和质量的指标,及时向学院领导、教学管理部门和院教学工作委员会提供社会人才需求、培养规格及质量、能力体系要求等教学要求信息,完善人才培养方案。

(八)奖惩激励

1.将各系(部)教学工作考评纳入系(部)年度工作绩效考核体系。系(部)教学工作年度考评为第一名的,可直接授予临沂职业学院“教学工作先进单位”称号;系(部)教学工作年度考评倒数第一的,原则上取消当年度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分管教学负责人的评优资格,并进行告诫,敦促整改。

2.教师教学质量考评结果记入教师本人业务档案,作为教师评先树优、年终考核和竞争上岗、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

对于考评结果不合格的教师,由所在系(部)予以诫勉,并由各系(部)指定专业带头人或骨干教师进行跟踪指导,系督导组进行跟踪督导听课,第二学期评价结果仍不合格的,停止上课。,

七、教学质量管理与监控的依据

(一)《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

(二)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教高〔2008〕5号)

(三)《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

(四)《临沂职业学院教学管理规范》

(五)《临沂职业学院教学质量标准》

(六)《临沂职业学院学生学业考试、考核及成绩管理规范》

(七)《临沂职业学院教师工作规范》

(八)《临沂职业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委员会办法》

(九)《临沂职业学院系部教学考评办法》

(十)《临沂职业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评办法》

(十一)《临沂职业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

(十二)《临沂职业学院听课制度》

(十三)《临沂职业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

(十四)《临沂职业学院学分制实施办法》

(十五)《临沂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十六)《临沂职业学院实训教学管理规定》

(十七)《临沂职业学院校外实习管理规定》

(十八)《临沂职业学院专业设置与管理办法》

(十九)《临沂职业学院特色专业认定办法》

(二十)《临沂职业学院精品课程认定办法》

(二十一)《临沂职业学院专业/学科带头人(负责人)选拔和管理办法》

(二十二)《临沂职业学院双师素质认定与管理办法》

(二十三)《临沂职业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

(二十四)其它有关教学质量管理的文件

八、附则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临沂职业学院

2015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