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关于做好2016届毕业生毕业综合实践环节教学工作的通知 |
[字号:大 中 小] 2015-12-16 阅读次数: |
临职院教字〔2015〕25号 各系部: 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5〕6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职业院校顶岗实习工作的意见 》(鲁教高字〔2009〕12号)、《临沂职业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临沂职业学院关于加强学生顶岗实习管理的规定》及《临沂职业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我院2016届毕业生将于2015年12月至2016年6月进行毕业综合实践教学工作,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要认真组织,科学安排,切实规范并加强实习教学、管理和服务,保证学生实习岗位与其所学专业面向的岗位群基本一致,强化以育人为目标的实习考核评价,落实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确保毕业综合实践环节教学工作安全有序进行,保质保量完成。 二、考核方式 学生毕业实践成果采用顶岗实习报告、学习研究成果设计、项目设计、有一定水准的产品设计、革新发明等五种形式,指导教师对毕业实践成果进行成绩评定。各系部根据本系部专业及学生情况,自行选择一种形式,并按相关要求执行。 三、时间安排 1.2015年12月18日至12月23日,安排毕业实践的有关事宜; 2.2015年12月25日至2016年6月25日,毕业实践教学环节; 3.学生上报实习材料时间、成绩评定时间,各系在不影响办理毕业手续的前提下自行确定,但务必于6月28日前完成教务系统成绩录入工作,成绩纸质稿各系存档。 四、各阶段主要工作及要求 (一)工作准备布置阶段 根据《临沂职业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试行)》及《临沂职业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各系成立相关管理组织,制定毕业综合实践教学工作实施方案(含各专业毕业实践或顶岗实习实施方案),安排指导教师,明确指导教师的职责与任务,确定学生实习方式、顶岗实习单位和岗位,进行实践环节动员等。并填报《临沂职业学院学生外出(毕业)实习方案审批表》、《临沂职业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申请表(集中)》、《临沂职业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申请表(分散)》、《2016届毕业生顶岗实习安排情况汇总表》、《2016届毕业生顶岗实习校外指导教师情况汇总表》。 各系毕业实践实施方案及临沂职业学院学生外出(毕业)实习方案审批表于2015年12月25日前报教务处审批(盖系公章),顶岗实习安排情况汇总表、顶岗实习校外指导教师情况汇总表、学生顶岗实习申请表(集体)于2016年1月15日前将纸质(盖系公章)和电子文档报送教务处教学科备案。 1.顶岗实习方式 顶岗实习是教学环节的一部分,各系要依据人才培养方案,并结合行业企业要求统一安排,以集中定点实习为主,应安排学生到校企合作单位进行实习,达到实习与就业相结合的目的,如有个别学生因已联系好实习单位,自愿个人进行毕业顶岗实习的,在实习前要接受安全教育,提交顶岗实习申请表、顶岗实习三方协议等手续,学院同意后方准离校实习。指导教师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与实习单位的沟通,随时和学生保持联系(必须掌握每个实习学生的联系电话、手机、E-mail、微信等),掌握学生实习情况,加强指导和管理。 2.学生顶岗实习阶段 学生顶岗实习实行双导师制度。实习学生按实习计划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实习,填写顶岗实习周记、撰写顶岗实习报告。校内指导教师巡回指导,填写指导记录、顶岗实习考核表(校内指导教师用)等;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具体负责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考勤、业务考核、技能训练、实习鉴定等工作,落实顶岗实习任务,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并填写《学生顶岗实习考核表》(实习单位用)。学院及系部领导小组不定时抽查。顶岗实习期间,校内指导教师要督促、检查、指导学生进行毕业实践报告或其他形式的实践成果的撰写。 (三)实践环节成绩评定及材料上交阶段 实践环节的考核和成绩评定严格按《临沂职业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和《临沂职业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接受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双重考核,学生按各系规定的时间上交毕业实践的相关材料。顶岗实习、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有关文件、表格可从教务处网站“规章制度”栏目中下载。 (四)毕业实践材料管理与归档 各系要在毕业生离校前将所有综合实践相关材料收集、整理、归档完毕。 五、规范管理 保证安全 1.各系要统一安排学生到校企合作单位实习,无特殊情况不得让学生自行联系,不得通过中介机构安排和管理实习工作,不得安排学生从事没有安全保障的实习工作,不得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 2.要加强对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与安全意识教育,明确实习期间学生的行为规范和安全要求,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要与每个学生签署顶岗实习三方协议安全承诺书,强化学生安全意识,教育学生自觉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实习单位的管理和工作安排,接受实习单位的考核。 3.要为实习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等相关保险,具体事宜由各系和实习单位协商办理,不得向学生另行收费,保险责任范围应当覆盖学生实习活动的全过程。 4.要与实习单位协商,为实习学生提供必需的食宿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保障学生实习期间的生活便利和人身安全。 5.在顶岗实习过程中,如发生重大问题,实习学生应及时向校内指导教师报告,指导教师要及时向学院和实习单位双方负责人报告。 附件: 1.临沂职业学院学生外出(毕业)实习方案审批表 2.临沂职业学院学生外出(毕业)实习申请表(集体) 3.临沂职业学院学生外出(毕业)实习申请表(分散) 4.临沂职业学院学生顶岗实习安排情况汇总表 5.临沂职业学院学生顶岗实习校外指导教师情况汇总表 教务处 2015年12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