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意见
[字号: ] 2015-12-16    阅读次数:

 

临职院教字〔2015〕24号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考试的安排和我院教学工作计划,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定于第十九周至第二十周进行,现制定考试工作安排意见,请相关部门遵照执行。

一、成立考试领导小组,加强考试督查工作

为了严肃考风考纪,维护考试的严肃性,形成以考促学、以考促教的良好学风、考风,考试期间成立由院领导、纪委、教务处、学生处、实训中心负责人组成的考试领导小组。

组 长:徐化国 刘磊

副组长:乔元信 张金祥 张立强 傅 磊 滕向红

左兴俊 刘希忠 李吉宝 邹庆法 颜士华

成 员:张献忠 杜树识 朱永君 宁良强 张克彩

刘志伟 宋增祥

二、规范考试程序,严肃考试纪律

1.各系部要精心组织,加强宣传教育,规范考试程序,严肃考试纪律。要分别召开全体教师和学生参加的期末考试专题会议,认真学习《考场纪律》、《监考守则》、《临沂职业学院学生学业考试及成绩管理规范》、《临沂职业学院关于考试违纪处理规定》、《加强学风建设意见》、《加强体育教学指导意见》、《试卷存档管理办法》、《临沂职业学院教学事故认定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要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以诚信教育为重点的思想道德教育,在全院形成“诚信光荣、作弊可耻”的良好氛围。要按规定提前布置好考场。要设立考试信息曝光台,及时张贴考场安排表,公布举报电话,通报考试违纪相关信息,并对在考试期间违纪的老师和学生进行记录,形成材料,及时上报。

2.本次考试统考课程考试监考教师由学院统一抽调安排。考试期间,监考教师要严格监考,维持好考场秩序,制止违纪作弊现象并及时做出处理。学生应持身份证或学生证对号入座,自觉遵守考试纪律,服从监考员的管理,文明应试,诚信应试。

3.学院在考试期间成立专门的考试巡视督查组,对各系(部)的每场考试不定时进行巡查,巡查结果记入系部教学质量考评。重点检查监考人员到位及执行监考职责情况、考场布置和卫生、是否贴座位号和考场纪律情况。凡被学院巡视组发现考场整理不符合要求的按相关规定扣班级(教室)所在系(部)考评分;考场秩序混乱、监考教师监管不力,学生作弊,分别扣监考教师所在系(部)考评分和学生所在系(部)考评分,并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当事人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监考教师和系部巡视组发现学生作弊的要及时上报教务处,不扣系部考评分。

三、精心做好考试组织工作,保证考试顺利进行

各系(部)要严格按照《临沂职业学院学生学业考试及成绩管理规范》,认真做好期末考试的各项工作。

1.命题

本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包括集中实训课程)均进行考核,各系部要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和课程的性质确定各门课程考核的方式并制定相应命题和考核方案。其中,B类课程期末考试应对理论知识和技能都要进行考核,考核方式可根据可操作性灵活选择,理论与技能分值约为40:60,集中实践课程全部为技能考核。

试卷模板和考试用的所有表格均到学院教务处网站下载。试卷的印刷时间严格按照考试工作日程的安排。

课程考核方式一般包括笔试(开卷、闭卷)、口试、技能测试、课程设计、专业作品评定、撰写实习报告等。

笔试考试时间为高职90分钟、中职60分钟,采用百分制。其它考核方式的课程的考试时间和计分制根据课程特点和考试内容由系(部)自行确定。

所有考核课程均进行命题。授课教研室要负责形成《单门课程考试命题及考试考核方案》。已建立试题库的课程由系(部)负责从试题库中组题。抽考科目的试题需出五套,五套题中任意两套的重题率不得超过20%。同层次、同专业大类、同一门课程须使用同一份试题。全院统考统评课程(英语、体育、计算机必考)的考试方案考核方案于12月20日上报教务处,由分管院长审批(仅限高职和五年制高职)。所有A类、B类、C类课程的试题中纯理论知识的分值比例分别不得超过60%、30%、15%。为保证教学效果,应合理安排考试内容的难易程度,保证学生成绩呈正态分布,及格率原则上保持在85-95%,对成绩状态异常者要作出特别的原因分析,学院将对此组织审查或复试并依规作出处理。

2.试卷印刷与保管

所有试卷格式必须采用教务处规定样卷模板(到学院教务处网页常用下载栏下载)。试卷印刷由承担授课任务的系(部)完成,在学院文印室按照时间安排进行印刷。印刷完的试卷须及时送系(部)保密室存放。抽考科目的试卷印刷由教务处统一印刷分发、回收。系(部)安排专人负责试卷的印刷、接收、发放及保管,确保试卷保密性。

B类和C类课程技能考核,除考核试题名称外,要明确列出完成试题所用设备或仪器仪表的设备规格(有的还要有工卡量具、耗材、毛坯件尺寸)、场地、评分标准等。并于考前三天公布考试样题。

3.考场布置

考场整理由班级所在系(部)负责,考场卫生整洁,桌面、桌洞内无书籍、簿本等物品,座位采取单人单桌,张贴座位号,桌子间隔要有一定距离,不能拉开一定距离的,需分考场考试。

4.阅卷、成绩评定、管理和输入

阅卷任务由授课系(部)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阅卷教师应按照《试卷阅卷参考规范》认真评阅。抽考科目的试卷评阅老师由相应系部推荐,教务处按照时间节点安排评阅老师到指定地点统一阅卷。抽考科目为现场技能评分考试的,请系部上报考场安排表时需注明,并提前安排好两名本系专业监考老师,另一名监考老师由学校统一安排。

学生学业成绩一般由期末成绩、平时成绩和考勤成绩组成。为加强过程性考核、形成性考核,学生学业成绩结构均应基本符合以下要求:

A类

B类

C类

考勤成绩(出勤、纪律)

15%

15%

15%

平时成绩(作业、课堂、竞赛、技能测试)

>=15%

>=25%

>=35%

期末考试成绩

单科成绩单由系(部)教务科按教务处规定的格式(从教务系统中直接导出)分班打印,单科成绩统计由授课教师完成。单科成绩单经系部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后,一式两份,一份装入试卷袋,一份交班级所在系(部)教务科存档。成绩单内不能有空项。

所有考试科目的成绩需在考试结束后的五日内录入到教务系统,不接受其他电子稿成绩。逾期不录入成绩每门每推延1天扣系部考试评估分1分。

班级成绩统计由班级所在系部完成,一式两份,一份本系(部)存档,一份交教务处备案存档,需系部负责人签字盖章。

5.试卷存档及考试评估

试卷由承担授课任务的系(部)整理归档。各系(部)要严格按照《临沂职业学院试卷存档规范》对全部考试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考试专项评估工作将于下学期开学第二或三周与期末补考工作完成后一并进行。各系(部)要按照《临沂职业学院考试、考核及成绩管理评估细则》做好迎评工作。

6.考试时间安排

第18周起,各系部可根据课程特点自行安排除2016届毕业生外的考查课和技能(c类)课的考试(考试计划与方案需要提前上报教务处教务科)。2016年1月15日前,除有考试任务排外,所有课程均不得停课。所有技能考试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执行,考试存档资料要完整。

2015年12月11日前,各系部上报每个专业每个年级抽考的两门课程(15级1门):专业核心课程、专业必修实践课程(独立成班的五年制专业前三年可只抽考一门专业课程),同时安排相关老师对抽考课程进行命题(五套标准试题,五套题中任两套题重题率不得超过20%)。

12月15日前,各系部完成对毕业班级考试科目试题的审查,12月16日起,各系部自行印制2016届毕业生的期末考试试卷,12月21日25日,各系部组织2016届毕业生期末考试。

2016年1月7日前,各系完成对非毕业生期末考试的试卷审核,将抽考科目的五套试题样卷经审核签字后上报教务处,同时上报参加该科目的考试班级的名称和人数,教务处负责抽考科目的试卷印刷、分发阅卷。

1月11日各系部在校生进行考前教育,监考教师开考务会。 1月11日—15日,由系(部)组织考查课和技能课(非统考)的考核。1月16日至19日,由教务处、系部组织全院考试科目的统一考试,每个专业的考试课程为3-5门。

考试每天安排三个场次,每场考试开始时间分别为上午8:30、10:20、14:00。考查课和技能课的考试具体时间由系(部)确定。1月19日上午每个班级必须安排一场考试。

1月9日,教务处组织全省非计算机专业计算机文化基础考试。

7、其它需说明的问题

2016届毕业生的期末考试由各系部自行组织,并于12月16日前将期末考试安排表发送到教务处教务科邮箱。

考试所需草稿纸由学院统一提供,学生考试期间不得自行携带草稿稿纸。各系部按照考试需要,提前到学院办公室领取。考试结束后,需将试卷和草稿纸一起收回并保存一定时期。

抽考科目的考试时间必须安排在学院统一考试时间段内,并在考场安排表内标注为抽考。抽考科目为现场技能评分考试的,授课系部在此考场内安排两名专业监考老师,另一名由学院统一安排。为了保证抽考工作顺利进行,每个系推荐一名认真负责的专任老师参与抽考组织工作,各系部务必通知推荐老师于1月8日到教务处报到。

各系(部)于1月7日前将监考教师名单报送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安排完监考老师后下发考场安排表。每位监考老师需按照考场安排表按时监考。除参与抽考组织工作的老师外,专、兼任教师均应承担监考任务。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监考的老师,请提前上报经分管领导阅批的申请书。无故不监考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临时因故不能监考的老师由所在系部负责安排调换老师,并将调换结果上报教务处。

各系部上报教务处的考试材料均发到邮箱lyzyxykw@126.com

附件:临沂职业学院期末考试工作日程

教务处

2015年12月14日

附件:

临沂职业学院期末考试工作日程

日 期

工作内容

责任单位

12月16日

各系部上报统考统评(抽考)课程考试实施方案

系(部)

12月17日

各系部上报本系部期末考试实施方案(含2016届毕业生)

系(部)

12月11日- 15日

授课老师命题、上报毕业评级考试科目试题

系(部)

12月16日-20日

各系部印制2016届毕业生期末考试试卷、上报监考老师、考场安排表

系(部)

12月21日-25日

各系部组织2016届毕业生期末考试

系(部)

12月27日-30日

2016届毕业生期末考试的阅卷、成绩录入各系部审核并上报非抽考的期末考试试卷

系(部)

12月30日

基础部印刷试卷

系(部)

12月31日

思政部、体育部印刷试卷

系(部)

1月4日

工程系印刷试卷

系(部)

1月5日

文法系印刷试卷

系(部)

1月6日

商贸物流系印刷试卷

系(部)

1月7日

会计金融系印刷试卷

系(部)

1月8日

建工印刷试卷

系(部)

1月7日

各系部上报监考老师、抽考科目的试题样卷、考场安排表

系(部)

1月9日

全省非计算机专业计算机文化基础考试

教务处

1月11日

召开考前教育会、考务会

系(部)

1月11日-15日

教务处印刷抽考试卷

教务处

1月11日-15日

各系部组织非统考统评课程考试

系(部)

1月16日-19日

全院统考课程考试

教务处

1月19日-24日

授课教师阅卷,成绩录入教务系统,考试材料整理存档

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