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关于做好2015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的通知 |
[字号:大 中 小] 2015-06-04 阅读次数: |
临职院教字〔2015〕10号 各系部: 为了做好2015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促进我院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和教学改革的持续发展,根据《关于实施山东省高等学校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鲁教高字〔2011〕9号)文件精神,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特色专业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参照《山东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实施方案》(见鲁教高字〔2011〕9号)执行。 (二)申报限额 每个教学系申报1个,已建院级特色专业优先考虑。 (三)申报材料:申报书(省厅样式)一式二份(双面印制),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同时将两者电子版发至教学科邮箱(zyxyjxk@163.com)。 (四)提交时间:2015年6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至教务处教学科。 二、精品课程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从“十二五”期间已经立项建设的19门院级精品课程中,择优推荐省级精品课程。并参照《山东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实施方案》(见鲁教高字〔2011〕9号)进行院级精品课程认定。为保证课程质量及展示与传输效果,课程录像可参照执行教育部“精品视频公开课拍摄制作技术标准(修订版)”(见教高司函〔2012〕11号)。 (二)申报限额 每个专业限报1门或1个联合申报。 (三)申报材料 所有申报课程(含联合申报课程中的每门课程)均需填报《山东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申报表》,其中联合申报课程还需填报《山东省高等学校联合申报精品课程整合优化情况表》。《申报表》和《整合优化情况表》是专家进行评审的重要依据,表格电子版应放在课程网站的显著位置。同时将电子版发至教学科邮箱(zyxyjxk@163.com)。 (四)提交时间:2015年7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至教务处教学科,网络教学资源同时上传完毕,并在学院精品课程建设平台在线提交申报。 三、教学团队申报要求 (一)申报名额 每教学系申报一个。 (二)申报条件 参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团队建设实施方案》(见鲁教高字〔2011〕9号)执行。一名专家只能担任一个省级教学团队的带头人,带头人须是学校正式在编人员,且年龄不得超过58周岁。 (三)申报材料与报送时间 请各教学系于2015年6月30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 1.《2015年省级教学团队推荐汇总表》。 2.《2015年省级教学团队推荐表》(分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汇总表和推荐表请参照2011年样式,从山东省教育厅网站主页“下载专区”“质量工程项目附件汇总”中下载。 以上申报时间为学院完成时间,如迟于2015年教育厅相应文件要求时间,申报时间按教育厅文件要求时间提前5日,请各系部留意。 教务处 2015年6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