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工程
临沂职业学院特色专业认定办法(试行) |
[字号:大 中 小] 2014-06-26 阅读次数: |
为了进一步深化我院教育教学改革,推进学院特色专业建设,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山东省高等学校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临沂职业学院专业建设规划》,制定学院特色专业认定办法。 一、认定原则 1.优化结构,合理布局。特色专业的遴选要有利于学院专业结构的优化,有利于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培养。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我省高校专业设置的现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遴选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优势产业、新兴产业和社会发展急需的学科专业,积极扶持新兴学科、边缘学科、交叉学科和应用性专业,注意评选基础性专业和具有鲜明特色的学科专业。 2.坚持标准,公平竞争。根据所申报专业的整体水平、对社会的贡献、社会声誉和发展潜力,严格标准,择优遴选。 二、申报条件 1.申报特色专业一般应是系部教学改革试点专业或者学院已经启动建设的重点专业、特色专业。 2.申报特色专业应有1届以上毕业生。 3.专业建设方案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明确的建设目标,清晰的改革思路和可量化的考核指标。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依据行业、企业技术标准及国际通行的职业资格标准,针对区域经济发展需求,与行业企业共同制定,共同开发专业标准、技能标准和评价标准,使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区域产业发展需求相吻合,符合社会发展需要,注重知识、能力、素质的协调发展,注重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的培养。建立社会需求调研和专业动态调整的长效机制,根据社会需求适时调整专业方向;深化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等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行任务驱动、项目导向等教学做一体的教学模式改革;加强教学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并完善学分制,试行多学期、分段式的教学组织模式;吸收企业参与教学质量评估,建立健全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 4.专业带头人应具有较高的教学科研水平和知名度,专业师资队伍的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学历结构合理,有良好的科研或专业技术背景。 5.按照高素质人才培养要求,不断深化教学改革,优化课程体系,加强教材建设,更新教学内容,切实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取得显著成效。 6.专业教学基础设施条件良好,经费投入满足持续发展需要,校内外实验、实训、实习条件满足实践教学要求,与相关行业、企业有比较密切的联系,专业建设有其他相关学科专业的强力支持。 7.重视专业教学管理改革,建立起有效的教学质量保障和监控体系。积极开展与国内外高校相同专业的合作。 三、申报、认定程序 学院特色专业申报评审工作由学院教务处组织实施,采取系申报、专家评审、公示、公布的办法进行。 1.申报限额 每系限报一个专业。已确定为院级及以上特色专业建设点的专业不再重复申报。 2.系申报 (1)系自评。各系本着实事求是、严格公平的原则,认真做好自评工作。在自评基础上,由系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审核评议,择优上报。 (2)申报材料。申报特色专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①临沂职业学院特色专业认定申报书(附件2); ②相关背景材料(专业建设规划、专业建设方案、人才培养方案、有关证明材料等); ③介绍专业情况的视频材料(15分钟); ④申报信息表、网址、密码。 申报书、相关材料、视频材料等要做到内容精炼、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参评资格并通报批评。 (3)申报材料的提交方式 ①申报书一式一份双面印制,装订整齐,报教务处; ②申报书的电子版、相关背景材料(可以包括图像信息)、视频材料放在网上; ③申报信息表、相关材料、专业展示网址、密码以Excel格式通过电子邮件提交,邮箱:zyxyjxk@163.com。文件夹名为:**系特色专业申报信息。 2.专家评审 学院教务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将组成评审委员会,根据《临沂职业学院特色专业认定标准》(附件1),对各系部申报的专业进行认定,必要时通知有关专业负责人进行答辩。评审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特色专业名单。 3.公示 初评结果在学院网站上公示,时间7天。 4.审批公布 公示期结束后,经学院党委审核批准,正式发文公布评审结果。 四、认定数量 特色专业每两年认定一次,每次认定不超过3个。 五、激励政策 1.建设经费资助:凡认定为院级特色专业的,给予专业教研室2000元资助;获省级特色专业称号的,给予专业教研室10000元资助;获国家级特色专业称号的,给予专业教研室20000元资助。 2.特色专业的负责人和主要骨干,在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时按规定的特殊分值计分。 附件1.临沂职业学院特色专业认定标准 2.临沂职业学院特色专业认定申报书 临沂职业学院 2014年6月25日 附件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