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临沂职业学院关于开展2015年度专业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字号: ] 2015-06-21    阅读次数:

 

各系部:

自2010年我院开展专业社会实践活动以来,各系部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教学效果。学生通过到企业参观学习、实地考察、专题调研、顶岗见习等活动,把课堂和社会联系起来,更多地了解社会及本行业的现状,增加了对所学专业的感性认识,丰富了专业理论课程的内容,提高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和综合素质,引发了对后续专业课程的学习兴趣。

根据临沂职业学院专业社会实践活动方案(临职院政字[2010]63号)文件精神和今年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整改要求,现把本学期专业社会实践活动安排如下:

一、本学期专业社会实践活动参与范围及时间安排

1、范围:专业社会实践活动是在校生必须参加的实践教学环节,全体大中专在校生均需参加。

2、时间:7月6日开始,2-6周,具体时间由各系部酌情安排,但不得少于2周。

二、本学期专业社会实践活动内容及任务

各系部要有计划、有组织地安排学生到有关行业企事业单位进行见习、社会调查或社会公益活动,并撰写见习总结报告或社会调查报告,参与具体行业企业技术研发工作的并撰写研发工作总结报告。

本次社会实践以团队形式进行,每个团队原则上3-8人,特殊情况可以增加,每个团队推选一名队长(负责人)。

三、本学期专业社会实践活动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专业社会实践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专业社会实践活动。由乔元信同志任组长、邹庆法同志任副组长,潘宝安、赵儒林、杨东海、刘明远、张传亮、丁付斗、张洪忠、朱永君、刘志伟、宋增祥等同志任成员。学院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专业社会实践活动工作的总体安排、有关事务的协调及活动的监督考核等,教务处负责通知下发、考核汇总等工作。

2、各系部要建立系部负责人、教研室主任、指导教师及学生骨干等组成的实践活动工作体系,具体策划并组织落实各专业班级实践活动。要开好实践活动动员会,广泛宣传发动,确保学生全员参加;要广开渠道,挑选确定各专业社会实践单位(选择校外实习基地单位、主动来校要求学生前往实习的生产单位为主);要选配好专业社会实践活动指导教师。

3、各系部制定本系部各专业社会实践活动具体方案,方案应有组织机构、时间安排、学生分组及任务安排和指导教师等内容,同时要求每个团队至少安排一名指导教师,专业带头人(班主任)作为本专业(班级)的总指导教师。各专业社会实践活动方案于6月30日前报教务处教学科备案。

4、学生分赴有关单位进行专业社会实践活动,指导教师要通过各种方式进行指导。系部工作小组及指导教师要加强与实践单位的联系和沟通,对学生专业实践活动和指导教师指导情况进行有效监控,保证实践活动落到实处。

5、学生要积极参加专业社会实践,并认真填写《专业社会实践活动考核表》,撰写社会实践报告 ,其中实践报告要写明实践目的、实践单位简介、实践过程、实践内容及体会,字数不少于1000字。

6、各系部要搞好安全教育,加强与实习单位联系,落实安全责任,确保专业社会实践活动安全、顺利圆满完成。

7、学院根据相关规定将本活动纳入对系部、班级和专业带头人的工作考核。指导教师的管理和待遇参照毕业顶岗实习管理办法执行。

四、专业社会实践活动成绩评定

1、专业社会实践成绩由指导教师根据出勤情况、团队自评和团队成绩综合评定。其中,出勤由实践单位或团队队长负责考核;团队自评成绩由团队自定规则自行评定;团队成绩由指导老师根据团队整体表现、实践单位鉴定和团队成员社会实践考核表完成情况进行评定。

2、专业社会实践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成绩及格者,参照《临沂职业学院学分制实施办法》,取得相应学分。

3、各系部要在开学后一周内以班级为单位做好成绩汇总、存档和教务系统填报工作,纸质材料上报教务处教务科。

4、凡未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未能达到必需的社会实践活动课时、未提交专业社会实践考核表、抄袭造假者,按不及格处理。

5、本社会实践活动作为必修教学环节,计入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学业成绩,并作为评先树优的依据之一。

附件:1.临沂职业学院专业社会实践考核表

2.临沂职业学院专业社会实践安排情况汇总表

3.临沂职业学院专业社会实践成绩汇总表

临沂职业学院教务处

2015年6月20日

附件下载:

附件1.临沂职业学院转移社会实践考核表

附件2.临沂职业学院专业社会实践安排情况汇总表

附件3.临沂职业学院专业社会实践成绩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