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关于加强和改进体育教学的指导意见
[字号: ] 2015-11-11    阅读次数:

 

临职院教字〔2015〕23号

体育教学是学院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有效增强学生体质、促进心理健康、磨练意志品质,培养团队协作精神、集体主义观念、良好思想品德的重要教育途径。开学以来,通过教学检查诊断,发现我院体育教学虽然整体上秩序较好,学生对体育课保持较高的积极性,但不容讳言,同时存在着课堂考勤不严、纪律较为松散、教学内容不足、教学组织不严密、考试考核标准不高、把关不严等现象。为加强体育教学,实现增强体质、促进健康、提高素养的体育教学目标,现对体育教学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认真进行教学设计,优化体育课程结构

要对体育课进行项目化教学设计,构建结构合理、面向全体学生不同层次、多种类型、内容丰富的体育课程体系,促进课内外、校内外体育活动的有机组合,做到教学内容严谨科学,活动组织周密细致。

二、科学选择运动项目,完善体育课程标准

按照健身性与文化性相结合、选择性与实效性相结合、科学性与可接受性相结合的原则,在遵循体育教育规律和体质健康发展规律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标准》(2014年修订)要求标准,结合学生身心发育特点,科学设置课程内容、教学标准和考试标准。在保障每个学生掌握2-3项技术技能的基础上,促进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有效增长。同时要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制定体育教学安全预案,避免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从2015级开始,人才培养方案要纳入新修订的体育课程标准和考试标准。体育课为必修课,体质测试项目为每年必考项目,每学期的体育选项课教学标准必须包含体质测试项目的训练和考核。

三、加强体育课堂纪律,提高体育教学效果

由于体育课是室外进行的一种授课形式,在组织教学的过程中出现各种各样的干扰因素,作为体育教师要积极面对这种现状,多掌握一点学生的生理、心理活动规律,提高教师课堂纪律威信力和个人魅力,在教学过程中要严格考勤制度,上课下课都要考勤,对学生着装提出具体要求,加强过程中的监控与管理,杜绝提前下课,保障体育课教学时间。

学生请假包括公务请假都要凭按规定签字审批的假条为据,请假或旷课达到规定数量不得参与学生评教。

四、严格执行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严格组织体育课程考核

为实现体育教学目标,结合体育教学规律,完善体育教学标准,加强体育教学考核,既要体育理论知识考核、专项技能考核,又要进行过程考核,加强体育教学秩序的管控。

体育课程考试要严格按照体育课程标准和考试标准组织命题和考核。体育课考试作为教考分离的重点课程管理。班级整体体育成绩应呈正态分布,及格率保持在90-95%。对班级成绩异常、特别是及格率超过95%的班级的,教务处、督导办等部门将联合组织抽查复试。对考试不严格或弄虚作假的人员和部门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每年秋季(10月)体育部要严格组织《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测试合格者,成绩按规定计入体育课成绩;测试不合格者,当年度两学期体育成绩自然不合格,不得参与评先树优,不得享受奖学金,不能如期毕业。测试不合格者可在体育教师的指导下有计划地进行体育锻炼,不断增强体育,并在学期结束前申请再次体育测试,如果测试合格,成绩计入体育课成绩,当期体育方为补考合格。

对学期体育成绩不合格的学生,任课教师要指导其进行有计划的锻炼并及时参加补考。对补考仍不及格的学生,由体育部统一组织参加重修,直至考试合格。

建立学生体质测试达标体育教师和班主任个人责任制。体育达标率纳入体育教师和班主任学期工作考核。

五、发挥学生体育社团作用,加强课外体育活动管理

院系体育社团要有计划地开展体育活动,做到月月有安排、周周有活动,充分发挥学生体育社团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体育教师的指导下,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选修课学习或从事自主体育锻炼,培养学生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锻炼的能力。同时建立课余训练竞赛体系,组织各级各类竞赛活动,根据获奖名次置换一定的学分,激发学生运动员训练的积极性。

六、尊重体育教师劳动,加强体育教师队伍建设

充分尊重体育教师的劳动,根据体育教师的工作特点,合理计算体育教师体育课程教学、课外体育活动指导、课余训练竞赛组织实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等各项体育教学工作量,不断加强体育教师在职培训和在职教育工作,努力提高体育教师的学历层次和业务素养。

本指导意见的实施由体育部负责。体育部要于2015年12月底完成具体实施方案的制定并上报体育教学委员会、教务处和督导办等部门,同时协调相关系部与处室做好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的落实工作。

教务处

201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