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教学

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顶岗实习工作的通知
[字号: ] 2017-12-20    阅读次数: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我院2018届毕业生顶岗实习工作,根据《临沂职业学院学生实习实训理规定》(临职院政发[2016]69号)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及工作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单位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计划,积极安排,确保我院2018届毕业生毕业顶岗实习工作的顺利实施。

一、总体要求

要认真组织,科学安排,切实规范并加强实习教学、管理和服务,保证学生实习岗位与其所学专业面向的岗位群基本一致,强化以育人为目标的实习考核评价,落实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确保毕业顶岗实习环节教学工作安全有序进行,保质保量完成。

二、组织管理

1.毕业顶岗实习工作在院长的统一领导下,由教务处和各二级学院分工负责,共同实施。

2.各二级学院要成立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顶岗实习方案,全面负责指导和监督学生实习单位筛选落实、实习指导和过程管理与考核等工作。实习方案要具有明确规范的实习目标任务、组织教学形式和技能考核方式等。实习开始前各二级学院要填报《临沂职业学院学生外出(毕业)实习方案审批表》、临沂职业学院学生实习安排情况汇总表。

3.各二级学院和实习单位应当分别选派经验丰富、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高的实习指导教师和专门人员全程指导、共同管理学生实习。为每位学生安排校内、企业指导教师各1名;校内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每人不能超过12人。

4.各二级学院应按照《临沂职业学院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要求重视和加强顶岗实习工作,做好实习前的准备。实习开始前要联合企业制定实习工作具体管理办法、实习安全管理规定和实习学生安全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同时,各二级学院应当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出符合各专业实际的实施方案,明确实习目标、实习任务(项目)、必要的实习准备、考核标准、学分设计等,并开展必要的岗前培训,使学生了解各实习阶段的学习目标、任务和考核标准。

5.实习形式。顶岗实习采取学校安排实习单位和自主联系单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各二级学院要依据人才培养方案,并结合行业企业要求统一安排,以集中定点实习为主,安排学生到校企合作单位进行实习,达到实习与就业相结合的目的。如有个别学生因已联系好实习单位,自愿个人进行毕业实习的,必须按《临沂职业学院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填写《临沂职业学院学生实习申请表(分散)》(见附件3),经学院批准同意,方可自行选择顶岗实习单位。对自行选择顶岗实习单位的学生,实习单位应安排专门人员指导学生实习,学生所在二级学院要安排实习指导教师跟踪了解实习情况。

三、顶岗实习管理

1.学生参加顶岗实习前,二级学院、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应签订实习协议。协议文本由当事方各执一份。实习协议须经校企合作办和法律顾问审核无误后方能生效。未按规定签订实习协议的,不得安排学生实习。

2.各二级学院应对实习工作和学生实习过程进行全程监管。有条件的二级学院应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构建实习信息化管理平台,与实习单位共同加强实习过程管理。

3.学生在实习期间,要每周一次向指导教师汇报实习情况。汇报的形式可以是面谈、电话汇报、手机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教师将据此评价学生的实习表现。学生应遵守学院的实习要求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实习纪律及实习协议,爱护实习单位设施设备,完成规定的实习任务,撰写实习日志,并于实习结束后的两周内根据《临沂职业学院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中附件9的格式要求完成不少于3000字的实习报告撰写。

4.二级学院安排的实习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指定的指导教师应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业务指导和日常巡视工作,定期检查并向二级学院和实习单位报告学生实习情况,及时处理实习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并做好记录。校内指导教师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与实习单位的沟通,随时和学生保持联系(必须掌握每个实习学生的联系电话、手机、E-mail、QQ、微信等),掌握学生实习的情况,加强指导和管理,督促和指导学生及时撰写各项实习材料并填写《学校指导教师指导记录》和《学生实习考核表》(校方指导教师用);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具体负责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考勤、业务考核、技能训练、实习鉴定等工作,落实顶岗实习任务,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并填写《企业指导教师指导记录》和《学生实习考核表》(实习单位用)。

四、实习考核

1.各二级学院要会同实习单位根据学生实习岗位职责要求制订具体考核方式和标准,实施考核工作。

2.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接受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双重考核。学生实习结束后须提交的材料包括顶岗实习周记、顶岗实习报告、企业指导教师指导记录表和学生实习考核表(实习单位用);校内指导教师根据指导情况认真填写《学生实习校内指导教师指导记录》、《学生实习考核表(校内指导教师用)》。所有材料完成后由校内指导教师根据学生的实习态度、任务完成情况、实习周记、实习报告、实习考核等进行综合评定成绩。成绩采用百分制,企业指导教师评价成绩和校内指导教师的评价成绩各占50%,根据成绩划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90-100分)、良好(70-89)、合格(69-60)和不合格(0-59)。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的学生获得学分,并纳入学业成绩管理系统。实习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毕业。由学生本人申请,经专业所属二级学院审核,可随本专业(相近专业)下一年级学生参加实习及考核。

五、实习总结与材料管理

1.实习结束后,各二级学院院进行实习工作总结,并写出总结报告。总结报告中应包括实习方案执行情况、实习效果、实习中出现的问题、处理结果以及尚存在的问题、改进意见及建议等,并按要求报送实习总结报告,并将总结材料的纸质版于7月1日前报至教务处教学科。

2.各二级学院要在毕业生离校前将所有实习相关材料收集、整理、归档完毕。实习材料包括:(1)实习协议;(3)顶岗实习报告;(5)实习周记;(4)企业、学校指导教师指导记录;(5)学生实习考核结果;(6)实习检查记录。

六、时间安排

1.2017年12月20日至12月25日,安排顶岗实习的有关事宜;

2.2017年12月26日至2018年6月1日,顶岗实习教学环节;

3.2018年6月2日至6月15日,完成实习报告的撰写;

4.学生上报实习材料时间、成绩评定时间,各二级学院在不影响办理毕业手续的前提下自行确定,但务必于6月25日前完成教务系统成绩录入工作,成绩纸质稿各二级学院存档。

七、实习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切实做好顶岗实习的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实习方案的制定、实习单位的落实、指导老师的安排、实习动员、安全教育培训、实习要求等。

2.各二级学院要统一安排学生到校企合作单位实习,不得通过中介机构安排和管理实习工作,不得安排学生从事没有安全保障的实习工作,不得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

3.在顶岗实习过程中,如发生重大问题,实习学生应及时向校内指导教师报告,指导教师要及时向学院和实习单位双方负责人报告。

4.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顶岗实习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在实习过程中,各二级学院要组织力量进行检查,并按实习人数的5%抽查学生实习情况,向实习单位了解学生实习的情况,了解指导老师的指导情况,听取实习单位对实习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填写《学生实习检查情况记录表》。

八、材料报送说明

(一)报送教务处审批的材料

1.顶岗实习工作实施方案(含各专业实施方案)、临沂职业学院学生外出(毕业)实习方案审批表于2017年12月30日前报教务处审批(盖本单位公章);

2.学生校外实习申请表(个人)纸质版于2017年12月30日前经学院审批后各二级学院存档。

(二)二级学院存档备查材料

1.实习单位实地考察评估报告;

2.实习计划(包括实习审批表、实习方案等);

3.实习工作具体管理办法(校企联合制定);

4.实习安全管理规定(校企联合制定);

5.实习学生安全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校企联合制定);

6.三方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规定》中明示的7+1条内容);

7.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未満18周岁学生实习或统一住宿而自行安排者);

8.岗前培训与考核材料(校企联合制定的培训方案、考核标准及考核结果等);

9.实习责任险投保证明;

10.临沂职业学院学生实习安排情况汇总表;

11.实习过程材料(实习报告、实习日志、指导记录、考核成绩、实习总结等);

12.临沂职业学院学生实习成绩统计表。

九、备注

所用表格及未尽事宜,请见《临沂职业学院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临职院政发[ 2016]69号文)。

附件:临沂职业学院学生外出(毕业)实习方案审批表

教 务 处

2017年12月19日

附件:

临沂职业学院学生外出(毕业)实习方案审批表

二级学院

专业

实 习

目 的

实习主

要内容

实习领导

小组成员

指导教师(校内、校外)

实习时间

二级学院意见

(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教务处意见

签 名: 年 月 日

院领导意见

签 名: 年 月 日

注:此表请一式两份,教务处、二级学院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