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教学

关于开展专业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字号: ] 2017-06-16    阅读次数:

 

各教学院部:

根据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安排和临沂职业学院《专业社会实践活动方案》(临职院政字[2010]63号)文件要求,学院决定于2017年暑假期间继续组织学生开展专业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专业社会实践活动参与范围及时间安排

1.范围:专业社会实践活动是在校生必须参加的实践教学环节,全体大中专在校生均需参加。

2.时间:为期1周,具体实施时间由各院部酌情安排。

二、本学期专业社会实践活动内容及任务

各院部要有计划、有组织地安排学生到有关行业企事业单位进行见习、社会调查或社会公益活动,并撰写见习总结报告或社会调查报告,参与具体行业企业技术研发工作的并撰写研发工作总结报告。

本次社会实践原则上以团队方式进行,每个团队3-8人,特殊情况可以增加,每个团队推选一名队长(负责人)。

三、本学期专业社会实践活动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专业社会实践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专业社会实践活动。由刘磊同志任组长,乔元信同志、张金祥同志任副组长,邹庆法、朱永君、潘宝安、赵儒林、刘明远、张传亮、张洪忠、李光源等同志任成员。学院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专业社会实践活动工作的总体安排、有关事务的协调及活动的监督考核等,教务处负责通知下发、考核汇总等工作。

2.各院部要建立由院部负责人、教研室主任、指导教师及学生骨干等组成的实践活动工作体系,具体策划并组织落实各专业班级实践活动。要开好实践活动动员会,广泛宣传发动,确保学生全员参加;要广开渠道,挑选确定各专业社会实践单位(选择校外实习基地单位、主动来校要求学生前往实习的生产单位为主);要选配好专业社会实践活动指导教师。

3.各院部要制定本院部各专业社会实践活动具体方案,方案应有组织机构、时间安排、学生分组及任务安排和指导教师等内容,同时要求每个团队至少安排一名指导教师,专业带头人(班主任)作为本专业(班级)的总指导教师。各专业社会实践活动方案于6月28日前报教务处教学科备案。

4.学生分赴有关单位进行专业社会实践活动,指导教师要通过各种方式进行指导。各院部工作小组及指导教师要加强与实践单位的联系和沟通,对学生专业实践活动和指导教师指导情况进行有效监控,保证实践活动落到实处。

5.学生要积极参加专业社会实践,并认真填写《专业社会实践活动考核表》,撰写社会实践报告 ,其中实践报告要写明实践目的、实践单位简介、实践过程、实践内容及体会,字数不少于1000字。

6.各院部要做好安全教育,加强与实习单位联系,落实安全责任,确保专业社会实践活动安全、顺利圆满完成。

7.学院将根据学生社会实践完成率和成绩分等计入院部、班级、专业负责人的学期考核。

四、专业社会实践活动成绩评定

1.专业社会实践成绩由指导教师根据出勤情况、团队自评和团队成绩综合评定。其中,出勤由实践单位或团队队长负责考核;团队自评成绩由团队自定规则自行评定;团队成绩由指导老师根据团队整体表现、实践单位鉴定和团队成员社会实践考核表完成情况进行评定。

2.专业社会实践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成绩及格者,参照《临沂职业学院学分制实施办法》,取得1学分。

3.各院部要在开学后一周内以班级为单位做好成绩汇总、存档和教务系统填报工作,纸质的成绩汇总表报教务处教务科。

4.凡未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未能达到必需的社会实践活动课时、未提交专业社会实践考核表、抄袭造假者,按不及格处理。

5.本社会实践活动作为必修教学环节,计入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学业成绩 ,并作为评先树优的依据之一。

附件:1.临沂职业学院专业社会实践考核表

2.临沂职业学院专业社会实践安排情况汇总表

3.临沂职业学院专业社会实践成绩汇总表

教 务 处

2017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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