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工程

关于填报竞赛获奖和教学质量工程获奖项目的通知
[字号: ] 2021-10-09    阅读次数:

 


各部门:

为实现教师各类获奖项目的信息化管理,现在数字校园平台统计填报各类相关信息(由获奖第一位或项目主持人填报,其他成员不用填报),具体填报内容与要求如下:

一、填报内容

(一)竞赛获奖

在办事大厅中的“竞赛获奖审批”中填报。填报内容如下:

1.所属学院:行政部门人员按照参赛学生所在学院选择。

2.指导/参加:指导、参加。

3.指导教师名单:按照获奖证书的位次填写。

4.获奖学生名单:按照获奖证书的位次填写。

5.比赛项目全称:

6.竞赛类别:一类、二类、三类。

7.竞赛级别: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

8.竞赛时间

9.主办部门:必须填写全称。

10.颁奖单位:必须填写全称,以证书验章为准。

11.获奖等次:

12.上传获奖证书:要求上传扫描件。

(二)教学质量工程---课程建设

在办事大厅中的“教学质量工程---课程建设审批流程”中填报。填报内容如下:

1.所属学院:行政部门人员按照课程所在学院选择。

2.项目名称:包括精品课、精品资源共享课、精品在线课、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课程资源库。

3.获奖级别:国家级、省级、校级。

4.课程名称:按照申报时的课程名称填写全称。

5.完成情况:立项获批、结项验收通过。

6.教学团队情况:要求严格按照立项(结项)文件中的位次填写。

7.佐证材料:要求上传立项(结项)获奖证书或立项(结项)红头文件的扫描件。

(三)教学质量工程---品牌专业群等项目

在办事大厅中的“教学质量工程---品牌专业群审批流程”中填报。填报内容如下:

1.所属学院:行政部门人员按照项目所属学院选择。

2.项目名称:包括品牌专业群、高水平专业群、特色专业、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骨干职教集团、校企一体化办学示范专业、生产性实训基地、混合所有制办学、虚拟仿真实训中心、优秀教学团队、教师教学创新团队、青创人才团队、技能大师工作室、名师工作室、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科研创新平台、牵头国家行指委(教指委)或省专指委、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等列入高等职业院校办学质量年度考核指标的项目。

3.主持人:

4.获奖级别:国家级、省级、校级。

5.团队成员情况:要求严格按照立项(结项)文件中的位次填写。

6.佐证材料:要求上传立项(结项)获奖证书或立项(结项)红头文件的扫描件。

二、填报范围

2016年9月以来的获奖项目(任现职早于此时间的填写任现职以来的)。

三、填报时间

个人填报截止到10月17日,10月18-22日各二级学院对照获奖材料原件审核,10月25-29日教务处审核。今后老师们在获得以上奖项时要及时填报,以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审批流程

申报人填写完毕后,由所在学院教学服务中心负责人和院长审核后,经教务处相关负责人审核后备案。要求二级学院在审核时务必对照相关材料的原件认真审核,对填报内容不能准确把握的可与教务处相关人员协调解决,其中竞赛类获奖联系宋庆德,课程建设类项目联系王霞,专业建设类获奖联系高洁,师资类获奖联系王景凤。

本次填报结果将直接用于今后的职称评聘、省级及以上推优,2021年10月17日前的获奖项目没填报的今后将不予补充认定,请全体老师要认真对待,按时完成填报任务。



教务处

2021年10月9日